2012年暑期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

2012年07月02日 09:24  点击:[]

   

★学习预防家庭火灾的常识,掌握电线电器起火、油锅起火、液化气起火等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方法。家里发生火灾时,如果有浓烟,应尽可能俯身或爬行出门,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鼻、口,开门时用衣物或毛巾将手包住,以免烧热的门把烫手。    

★独自在家时,要关好门窗、锁好房门,防止盗贼潜入。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不轻易给陌生人开门。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打报警电话。    

★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不要在假期暴饮暴食。注意食品卫生,尽量在正规市场、超市购买食品,留意卫生、工商等权威部门发布的食品卫生安全提示,不食用没有安全保障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然后将纸巾丢进垃圾桶;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避免接触生猪或前往有猪的场所;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    

★出现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应立即就医(就医时应戴口罩),并向当地公共卫生机构和检验检疫部门说明。    

★外出时,遵守交通规则,尽可能结伴而行,并告诉父母目的地、回家时间和出行同伴。不乘坐超员车辆、非法营运车辆、无牌证车辆,不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学生假期返乡时,不要带大量现金,人多拥挤时,不要只顾抢购车票而忽视财物安全。    

★不赌博,不吸食毒品,不看不健康的出版物;未成年人不吸烟,不饮酒。    

★未成年人不进入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室、录像厅和网吧。不沉迷网络游戏,不浏览内容不健康的网页,不与网友讨论不健康的话题,慎重会见网友。    

★参加大型集体活动时,不拥挤、不起哄、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防止出现踩踏事故。遭遇拥挤的人流时,应该马上避到一旁或顺着人流走,不要试图超过别人,更不能逆行,如果鞋子被踩掉,不要贸然弯腰提鞋或系鞋带,以免被人流挤倒。被人流挤倒后,要设法靠近墙角,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未成年人遇到抢劫等侵害时,要依靠智慧,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应大声呼救,及时报警。    

★做好防暑降温,一旦有中暑症状时,应避开阳光直射,采取必要解暑措施。    

★遇到雷电、暴风雨不能树下躲藏,不接打手机;遇到洪水、滑坡、泥石流等应远离危险地带。    

★到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做好准备工作,以防溺水。拒绝在自然河道、池塘坑洞、人工水库等危险水域游泳,杜绝悲剧的发生。    

★不饮用、食用陌生人送给的饮料、食物,不占别人的小便宜,以免上当受骗。    

★外出旅游时,选择信誉良好的旅行社,保留导游和同行人员的电话号码;旅游时不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贵重物品放置饭店保险箱;行李物品不脱离视线;出入饭店房间随手关门,不让陌生人进入房间。    

★自助旅要结伴而行,按不同气候、地区、出游方式,带好个人防护用品、常用药品、证件和通讯工具,尽量不在野外过夜。  

★勤工俭学时,通过合法中介机构或者学校组织联系,应签订劳务合同,增强防范意识,学会保护自己。    

★正确对待生活中的困境,可以通过诉说、交流等方式来疏缓生活中的不适感。与家人闹矛盾,不要离家出走,避免给坏人可乘之机。正视自己存在的心理问题,不要紧张、害怕、回避,可以和家长、老师、朋友沟通交流或向专业机构咨询。    

★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拨打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电话,并保护好现场和物证。报警时要讲清楚案发具体地点或明显建筑物等。如果你是处在和坏人周旋的危险中拨打110,应注意隐蔽和轻声。遇到心理困惑和法律问题,请拨打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热线。    

★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法制观念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积极参加青少年自护教育,掌握自我保护的常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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