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学期末单位和干部考核工作相关准备事宜的通知 (转发)

2011年12月12日 17:23  点击:[]

各单位:

考核工作是学校一项重要的常规管理工作,对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1年是我校全面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起步之年,全校上下围绕年初制定的党政工作要点,抓改革,促发展,各项事业稳步、健康地向前推进。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着眼于学校发展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末要集中力量并严格做好单位和干部考核工作。相关考核工作按照《单位考核办法(试行)》和《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执行。为做好本学期末单位和干部考核工作相关准备事宜,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和学期末考核的有关准备工作;要高度重视对两个考核办法的学习贯彻,吃透领会两个考核办法的绩效实质和积极导向;要依据年初单位制定的工作要点积极开展自查,掌握有关工作情况,着手起草学期工作总结报告,并规范做好相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和提报备查。

二、单位考核量化考评指标体系中的各考核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具体的量化考核办法。其中,原有相关考评办法的,要做好与新量化考评指标体系的结合;没有考评办法的,要科学制定;相关考核办法请各考核牵头单位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分管校领导签字确认后,于12月2日(周五)前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三、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部署,成立相应考核组具体实施。其中,单位考核的各牵头单位要注重日常跟踪督导,准确把握各单位工作进度和取得成果情况,重视工作创新和效果评价,统筹做好有关考核数据内容的整理汇总;考核时,要自主组织相关人员研究确定各单位的考核成绩,并及时报考核办汇总。

注:正式考核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各司其职、统筹兼顾,在学期末考核准备过程的形成的建议意见及有关问题,可随时与组织人事处干部科联系协调办理。

                                                               2011年11月25日

附件【淄博师专单位考核办法(试行).rar
附件【淄博师专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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