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五•四”评选表彰的通知

2013年04月23日 10:31 团委组宣部 点击:[]

为隆重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榜样群体、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各级团学组织中的核心和指导作用,推动我校共青团事业的全面发展,学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红旗团总支”、“红旗团支部”、“十佳团干部”等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内容及申报条件

1、红旗团总支(3个)

(1)团的组织规范,分工明确,团内干部顾全大局、齐心协力,能够组织带领本系团员青年积极、认真地完成学习、工作任务,取得良好成绩;

(2)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搞好政治理论学习,创新形式和载体,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主题团日活动、团员教育活动,在校内外有较好反响;

(3)及时上报团的工作信息和大学生思想动态,积极在校内外媒体和上级团组织网站、刊物上宣传我校及本院系共青团工作,引起校内外较好反响;

(4)主动开展内容积极向上、学生喜闻乐见的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团委及上级团组织主办的各类主题教育及文化活动,积极承办校级活动二至三项;

(5)详细考核细则可参考《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层团总支考核办法(试行)》,填好表格并撰写 1500字的事迹材料,2013年4月25日前报学校团委,根据学期考核成绩统一评审。

2、红旗团支部(10个)

(1)团支部班子健全,成员团结,开拓进取,大胆创新,能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带领团员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圆满完成学校团委、院系团总支交给的任务,团支部工作处于所在团总支的前列;

(2)注重学风建设,团支部成员学习努力,成绩优良,本年度不及格率在同年级较低,连续两学期被评为优秀团支部;

(3)积极开展道德实践和文明修身活动,能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团支部工作,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团支部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原则上年内无一人受团纪、校纪处分;

(4)积极组织参与各级各类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承办校级、院系级活动至少二项,积极向校、院系上报团支部活动信息;

(5)每院系推荐2个候选团支部(请做好推荐排名,最终评选名单中适当增加获“红旗团总支”集体中的名额),填好表格并撰写 1500字的事迹材料,2013年4月25日前报学校团委,组织统一考核、评审。

3、十佳共青团员(10名)

(1)积极要求进步,自觉遵守团纪、校纪,关心团内活动,积极为团的工作出谋划策,乐于奉献;

(2)注重品德修养,品德高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3)学习成绩优秀,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综合测评及学习成绩名次列班级前30%,年内无不及格现象;

(4)在各级各类主题教育、文化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5)每院系推荐2名候选人(请做好推荐排名,最终评选名单中适当增加获“红旗团总支”集体中的名额),填好表格并撰写 1000字的事迹材料,2013年4月25日前报学校团委,组织统一考核、评审。

4、十佳共青团干部(10名)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德智体全面发展,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执行团的决议,在团的组织和宣传教育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

(2)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能够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协助学校团委、院系团总支组织各种主题教育、文化实践活动,并取得成果;

(3)担任共青团干部至少满一年。教师团干部3人(获得本年度红旗团总支的院系团总支书记),学生团干部7人;

(4)教师团干部所在团总支是红旗团总支。学生团干部获得过校级优秀团干部,所在支部是优秀团支部,综合考评成绩名次位于本支部前30%,年内无不及格现象;

(5)每院系推荐2名学生候选人(请做好推荐排名,最终评选名单中适当增加获“红旗团总支”集体中的名额),填好表格并撰写 1000字的事迹材料,2013年4月25日前报学校团委,统一考核、评审。

5、十佳学生会干部(10名)

(1)遵循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参与主题教育及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2)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能够积极完成上级团学组织交付的任务,遵守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

(3)倡导并践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方针,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老师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立文明和谐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

(4)学习成绩优秀,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综合测评及学习成绩名次列班级前30%,年内无不及格现象;

(5)校学生会及每院系推荐2名候选人(请做好推荐排名,最终评选名单中适当增加获“红旗团总支”集体中的名额),填好表格并撰写 1000字的事迹材料,2013年4月25日前报学校团委,统一考核、评审。

6、十佳青年志愿者 (10名)

(1)思想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质好;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正式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半年以上,累计服务时间15小时以上;

(2)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主动,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确保完成任务;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分;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学年内无不及格现象;

(4)志愿者总队及每院系服务分队各推荐2名候选人(请做好推荐排名,最终评选名单中适当增加获“红旗团总支”集体中的名额),填好表格并撰写 1000字的事迹材料, 2013年4月25日前报团委,统一考核、评审。

7、十佳校园明星社团(10个)

(1)重视社团自身建设,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财务透明,教师指导到位;

(2)社团活动开展规范有序,成员参加社团活动出勤率高,教师参与社团活动率高。

(3)能创造性开展工作,社团成绩突出,成员参加省、地、市各级竞赛受表彰,能出色完成学校安排的任务,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4)各社团填写好申报表,并撰写1000字事迹材料, 2013年4月25日前报学校团委,统一考核、评审。

8、十佳社团会员(10名)

(1)思想上进,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学习努力、熟悉本社团业务,热心为社团成员服务,积极组织开展社团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本社团成员中有较高威信,工作成绩突出;

(2)能够积极协助社团创新活动形式,开拓社团活动阵地,加强社团信息宣传,扩大社团在校园文化活动中的影响;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努力,能较好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优异,年内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4)每社团推荐1名候选人,填好表格并撰写 1000字的事迹材料, 2013年4月25日前报学校团委,统一考核、评审。

9、青年标兵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发文。

二、评选要求: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学校团委审核、学校批准的形式。具体要求:

1、充分发扬团内民主,尊重广大团员青年的权利,务求公平、公正、高效、实效;

2、各级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证质量,确保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发挥榜样作用;

3、材料要准确、详实,可信度高,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各院系团总支要做好材料的审议工作。初选结果报学校团委前,应在本院系公示,听取师生意见;

4、行动迅速,确保进程。各院系要认真组织评选。所有评选材料及事迹材料按照时间要求报学校团委,由学校团委组织统一考核、评审,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弃权;

5、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稿、书面文字稿各一),电子稿发至邮箱:zbsztuanwei@163.com,书面文字稿加盖公章报学校团委125室。

三、本方案由共青团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负责解释。

共青团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二○一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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