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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师专各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核细则
2012-03-13 14:21

本考核细则和各系团学工作考核细则一并使用,占团学考核总分值的20%

1、组织体系建设(8分)(相应的机构不健全扣除对应项分)

(1)领导重视,系部成立由分管学生领导任组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工组小组;选拔有经验、责任心强的辅导员担任心理健康辅导员,指导并组织本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2分)(积极探索心理健康教育的新方法、新经验,工作开展有特色,影响面广,学生参与积极性高(加1分);发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论文,每篇论文加0.2分,本项总分最高不超过1分)(共4分)

(2)成立系部心理辅导站并有专人负责,心理辅导站较好的对全系学生心理健康进行监控;按时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上报系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表。(2分)(报表不完整或缺报每次扣0.5分)

(3)各班设立班级心理委员,心理委员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按时向系部心理辅导站或班主任反馈班级成员学习、生活和其他状况,积极组织班级开展心理健康相关活动并有资料记载。(2分)

2、工作开展(9分)

(1)按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求开展工作,按时参加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1分)(不按要求参会或开展活动每次扣除0.2分)

(2)每学期初制定详细的系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在学期末进行工作总结,计划总结有书面记录并存档。(1分,每少一项减0.5分)(各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档案完整,有专人建设和保管(加1分))(共2分)

(3)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针对入学适应、学习、情感、人际交往、就业指导等方面的专题宣传和教育工作,关注贫困生、学困生、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心理健康,各种宣传教育活动有档案支撑和影像记载。(2分)(主动承办校级或大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每次加0.5分,本项总分最高不超过2分)(共4分)

(4)积极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学生严重心理问题排查,组织工作到位。(1分)

(5)对重点心理问题学生密切关注并建立相应的心理档案,班主任、心理辅导员及时疏导或及时上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1分)

3、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3分)

各系建立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对因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学生心理危机及时干预并及时上报,及时联系家长并做好监控工作,无因心理问题导致的伤害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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